校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凯发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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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作者: 点击:[]

本网讯(通讯员 文/付轶 图/鲍晓宇)近日,省纪委监委机关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为强化学习宣传解读力度,确保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理解掌握两个《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查诬”“澄清”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3月15日上午,校纪委组织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同志,校纪委委员、分党委纪检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进行学习。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徐荣参加学习并讲话。

校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朱俊专题解读了两个《办法》,重点围绕两个《办法》出台背景和总体考量、《办法》主要内容及与省纪委监委相关制度衔接拓展等内容进行导学。

徐荣强调,相关部门要抓好制度执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两个《办法》。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做好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党的政治生态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相关党纪法规贯通起来学习领悟,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高度去理解认识把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抓好学习传达,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高质高效。全方位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树立激浊扬清、扶正祛邪鲜明导向。要带头学懂弄通两个《办法》,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原则、职责任务、适用情形、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要严格制度执行,激发内生动力。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情况综合;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校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是实施查诬、澄清证明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精准认定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行为,做到审慎从严、不枉不纵。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时的讲话,通报王清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审议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校纪委书记与二级学院纪检委员签订《2024年纪检委员发挥基层监督作用目标责任书》。(审稿 夏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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