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肖杉)10月7日,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湖北医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
湖北医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17年11月,是由湖北省教育厅业务主管,在湖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非公募慈善公益组织。长期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开展公益活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财经管理,各项工作得到省教育厅和民政厅的充分肯定,连续五次获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凡通过我校基金会开展的公益性捐赠,依据所开具的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均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据悉,2020年初,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对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严格审批确认,不仅强化对财务管理的考察,还加强了对内部治理体系、公益活动组织和社会公信力的考核。据此,基金会严格对照新标准新要求,着力加强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年度预算执行和公益支出管理,强化公益项目立项审批和跟踪问效,彰显社会服务和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支撑,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运转有序、成效明显,且在2022年初按照湖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用等级评估要求,接受等级评估并取得4a级社会组织。今后基金会将持续加强内部治理和规范管理,彰显社会服务公益职能,力争早日建成信用等级5a标准的社会组织。(编辑 鲍晓宇)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网址链接:http://mzt.hubei.gov.cn/fbjd/zcwj/zcfg/2022gg/202310/t20231010_4883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