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凯发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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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2023年4月20日至21日在南、北校区运动场举行第十二届春季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学生参赛者应购买有学平险等意外伤害保险)。

二、竞赛项目

1、学生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接力、

4×400m接力、跳高、跳远、二级蛙跳、铅球

(2)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

4×400m接力、跳高、跳远、二级蛙跳、铅球

三、竞赛规程

见附件《第十二届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附件1)。

四、参赛与报名办法

1、按规定的参赛单位组队。学生组每个参赛单位每项限报6人(女子3000m、男子5000m每个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二项,可兼报接力。

2、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本单位领导),教练员若干人。

3、各参赛单位下载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和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5),并按要求填写,于2023年4月6日前送交体育课部,联系人:李闪闪老师(电话:13886818997,邮箱:120757500@qq.com)。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5)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名

表提交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报名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换项目和运动员,也不得增报和补报。

湖北医药学院第十二届春季运动会组委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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